人才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汉语言文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中等学校、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汉语言文学教学的教师、以及能够在其他部门和单位从事语言文字、文化工作的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规格
(1)基础知识
①掌握汉语言文学的基础知识。
②了解汉语言文学学科的发展动态,并能通过学习,不断吸收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新的基础知识。
③具备本专业方向所需的外语、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的基本知识。
(2)专业基础知识
①了解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古代文学、外国文学、现代汉语、古代汉语、基础写作、应用写作、语文教学论的相关知识。
②了解汉语言文学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和特点。
③具有一定的哲学、史学和自然科学素养。
④掌握资料收集、文献查阅、社会调查、论文写作等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3)实践能力
①具有运用文学和美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分析和评论文学作品与文学现象的能力。
②具有运用语言学的基本理论分析、解释语言文学材料的能力。
③能够讲比较标准的普通话,能使用规范化的汉语言文字,具有较强的口语和书面表达能力。
④具有初步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理论和汉语言文学教学基本理论及现代教育技术设计实施语文教学的能力。
(4)就业方向
本专业的就业方向是各教育机构的中小学语文教师;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语言文字工作的人员。
4.修业年限、毕业要求与毕业学位授予
修业年限:正常4年(要求在3~6年内完成)
毕业要求:思想政治合格,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至少在规定的年限内修满规定的学分,且所得学分的结构符合要求,方可毕业。
毕业学位授予条件:取得毕业资格,德、智、体、美考核合格,并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学校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5.主干学科及专业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中国语言文学
专业主要课程: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古代文学、外国文学、现代汉语、古代汉语、基础写作、应用写作、语文教学论、现代教育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