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旅游业是振兴新疆经济的一个战略目标。“旅游管理”专业,正是为了解决我区旅游行业中管理人才奇缺的矛盾而开设的。
本专业培养具有旅游管理专业知识,能在各级旅游行政、企事业单位从事旅游管理工作及开发的高级人才。学制四年(本科),毕业后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旅游学概论、旅游经济学、管理学、管理信息系统、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市场营销学、经济法、旅行社及饭店管理学、旅游资源与开发。
本专业的学生能掌握管理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现代企业管理的基本理论;有关旅游管理问题研究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熟悉我国关于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旅游业的发展动态。毕业后能在自治区及各地、州、县旅游部门从事管理和开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