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学院设计学类学科始建于1984年。先后开设了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正在申请专业备案)等专业。确立了培养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基层与生产一线,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设计学类专门人才为目标定位。原艺术设计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是“黑龙江省创意设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组成部分;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为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经过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为学科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为贯彻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在艺术学被列为学科门类的背景下,结合学院办学特色和设计学类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本科人才选拔方式的改革,艺术设计系(即设计学类)针对下设的四个专业,进行(1加3)“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即新生入学后在第一、第二两个学期开设学科平台课(学科理论课和学科专业基础课),第三学期,学生根据个人兴趣进行自主选择相关专业进行专业知识学习。
专业选择方式:
1、专业提出招生数量(拟定每个专业班25人)
2、学生提出选择专业申请
3、如个别专业申请学生超出招生人数,专业通过基础考核,确定人选,额满为止。未通过专业选择的学生可提出2选、3选。
4、2014年省外录取的学生,可根据当年报考专业直接进人专业学习,不参加考核遴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