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 制: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有系统法学专业基础知识,既能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又能够从事司法实务或相关工作的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专业特色:系统掌握法学理论和部门法知识,具备合理的法学知识结构,能运用法学基本理论、基本范畴、基本知识分析处理法律问题,具备较强的处理法律实务的实践能力;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储备相关学科基础知识;具有开拓创新能力、信息获取与处理能力、社会实践能力;懂一门外国语,具备一定的法律外文阅读能力。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中国法制史、刑事诉讼法学、社会保障法学、合同法学、证据法学、法律逻辑学、卫生法学。
就业方向:各级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仲裁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涉外机构从事法律理论与实务工作。攻读我院法学、公共卫生政策与管理和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有条件的,可参加与美国、葡萄牙、西班牙等国合作的1+1硕士班学习。
可授予最高学位: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