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未来社会与科技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较深厚的法学专业知识功底和良好的法律思维方式,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基层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心有所爱、智有所养、能有所专、才有所长、创有所为”的扎根基层、学以致用的应用型高级专门法律人才。
主要课程 中国法制史、宪法学、刑法总论、民法总论、国际公法、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
学、行政法学、商法、刑事诉讼法、国际私法、法理学、知识产权法、国际经济
法。
就业方向 可在司法机关、党政机关、企事业组织、律师事务所及其他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
务、法律教育、法律宣传、行政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人才。
学 位 法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