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经济、法律及行政管理专业知识和能力,能在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公共事业部门、社会机构等领域从事管理、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
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行政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我国关于行政管理的政策和法规、了解国内外行政管理的发展动态,掌握有关行政管理问题研究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课程设置:管理学、市场行政管理、公共关系学、人事行政管理、公共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共决策与行政分析、市政规划管理、社区管理、保障管理、政府经济学国家公务员制度、公共财政学、监察与督察、经济法概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