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音乐表演)
音乐学(音乐表演)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实践和一定演唱、演奏能力,具备音乐表演方面才能,从事技能专业达到独立演奏、演唱的水平。掌握一门外语并熟练运用计算机,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的专门人才。
就业前景:1.就职中、小学以及大中专艺术院校,从事音乐教师、大学辅导员等工作; 2.就职专业文艺团体,从事演奏、唱员、创作员工作; 3.就职社会儿童艺术培训机构、青少年宫、儿童之家,从事音乐教师、辅导员工作; 4.就职各地市县行政、企、事业单位文化局、文化馆(站)、基层厂矿企业工会及相关艺术研究单位、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工作; 5.从事文艺演出、比赛等活动的组织工作。
专业方向:声乐(美声、民族和通俗)、键盘(钢琴和手风琴)、器乐(民乐和西洋乐)
课程体系
基础课程:视唱练耳、音乐欣赏
主要课程:声乐基础、钢琴基础、基本乐理、和声学基础、曲式与作品分析、基础复调、基础配器、歌曲作法、民族民间音乐、中外音乐史、合唱与指挥基础、即兴伴奏、音乐教育理论基础、教育学、心理学、音乐学导论(名师讲座)、现代教育技术、教师教学技能训练、教育科学研究方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大学英语、大学体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