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培养具有系统的法学专业理论基础,系统掌握民商法专业知识,具备运用民商法学理论与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实用型民商法律事务专门人才。毕业时颁发法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 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行为法、企业与公司法、保险法、证券法、票据法、婚姻家庭继承法、法律英语等民商法专业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