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专业内容及特点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国际经济、金融、保险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正规的、规范化专业理论和技能的训练,具有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的基本能力。
2. 专业基本要求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基本理论和方法;(2)掌握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3)能利用计量、统计、会计等方法进行分析和研究;(4)了解主要国家和地区保险发展状况和保险政策;(5)了解国际、国内保险理论的发展态势和前沿问题;(6)能够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听、说、读、写、译的基本能力,能利用计算机从事本专业具体工作的能力。
3. 培养目标及个人就业方向
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是使学生能够比较系统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掌握保险的基本原理和知识,了解当代保险领域理论发展态势和前沿问题,了解和掌握当代保险部门的具体业务的操作技能,成为在保险业胜任实际业务、管理、调研和宣传策划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4. 学制
以四年制为基础,实行三至六年的弹性学制。
5. 授予学位
经济学学士学位
6. 核心课
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保险学原理。
7. 主干课
人身保险、财产保险、社会保险、保险管理学、保险营销学、海上保险、保险理论与实务(英文)、金融机构管理(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