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知识,良好的教育专业素养,熟悉教育改革与发展,能在中小学和教育行政部门从事学校管理和教育行政管理、教育科研以及能在教育服务机构等领域从事咨询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对象: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学制和学位:修业年限四年。修满学业并论文通过后,可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四)就业方向:在学校、社区、党政机关、工商企业从事教学、科研、教育咨询、心理辅导和咨询、人事测评和培训或管理工作。可以继续攻读教育学、心理学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
(五)主干课程:教育学概论、中外教育史、课程与教学论、德育原理、普通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实验心理学、教育与心理统计学、心理测量学、心理学史、心理卫生学、咨询心理学、比较教育学、教育评价学、教育哲学、团体心理辅导、人际关系和沟通训练、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学校管理学、学校卫生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