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较为丰富的心理学专业知识,具有心理咨询与辅导和人事测评实际操作能力,从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和企事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
(二)招生对象:应届专科毕业生
(三)学制和学位:修业年限二年。授予学位: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完规定的学分,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本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四)就业方向:中小学心理辅导教师心理咨询工作或者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开发工作者。
(五)主干课程: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心理卫生学、实验心理学、心理统计学、社会心理学、心理测量学、消费与广告心理学、临床心理学等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