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质和完备的专业知识结构,熟练掌握音乐学科的基本知识和综合专业技能,掌握现代音乐教育理论,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的中等学校音乐教师以及音乐教学研究人员和社区文化建设工作者及校外艺术教育工作者。
(二)、人才培养规格
1、具有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和运用能力,其中包括良好的音乐听觉和视唱能力,基本的音乐技术理论知识和初步的运用技能,一定的音乐分析能力,掌握基本的中外音乐历史知识和一定数量的优秀中外作曲家与作品,热爱民族音乐文化,并能够利用掌握的知识和技能解决音乐教学中的基本问题。
2、具有相当程度的声乐演唱能力、钢琴演奏和伴奏能力,初步掌握一门乐器的演奏方法,能够在高等和中等学校从事音乐教学和课外音乐活动。
3、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和从事音乐教学的基本能力,熟悉教育法规,了解音乐教育理论研究的新动向,掌握音乐教育理论的基本知识,并形成初步的音乐教学实践能力。
4、了解音乐教育领域的发展趋势,了解相关学科的一般知识和基本理论,通过学科间的渗透,获得广泛的文化素养。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班级管理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学科查询的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以及利用现代化设备进行教学和科研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