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系统掌握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与分析方法,熟悉资源环境政策及相关经济法规,具备进行资源环境经济分析、评价、管理的能力,能在企业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研究机构等从事资源管理、环境评价、碳交易与绿色贸易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型”的高级专门人才。
核心课程:经济学导论、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环境与资源经济学、环境学、环境评价学、环境规划与管理、环境资源法学、能源经济学、低碳经济学、碳排放权交易概论。
就业方向:企业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研究机构。
授予学位:学生毕业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