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培养具备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公共事业单位及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现代管理科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以及一般的管理方法,进行管理人员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地培养和训练,掌握现代管理政府、技术与方法,能从事公共事业单位和企业和管理工作,具有规划、协调、组织和决策的基本能力。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公共事业管理学、管理心理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公共关系学、公共财政学、应用统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文秘、公共政策学、政府经济学等。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1. 专业内容及特点
公共事业管理是以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为基础,研究公共事业部门的构成、性质及一般管理规律的学科。
其主要内容包括:公共事业管理的基本理论,西方经济理论,组织理论和法学等。其具体内容:管理学,行政组织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公共关系学,行政伦理,社会工作,非赢利组织管理,公共财政学,公共政策分析,社会学,政治学原理,管理沟通,文化与教育管理等。
公共事业管理是管理学门类中的二级学科,具有一定的交叉性和综合性。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建立和国民经济建设的日益发展,客观上已产生了建立和完善公共事业管理学科、培养各个公共管理部门高水平专业人才的迫切需要。这也是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公共管理体系的需要。公共事业管理可以更好地满足社区发展、各级各类社会团体、基金会、中介组织、非赢利机构对管理人员的需求,以及原先由政府统一行政管理现已日益面向市场化的其他公共事务管理组织,如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科学研究等部门对高级专门管理人才的迫切需要。因此,它是以综合、交叉的面貌出现的,是在与当代经济学、政治学、政策分析和组织与管理理论的进一步交叉融和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另外,公共事业管理也是学术性与应用性的统一、公共性与管理性的统一。
2. 专业基本要求
要求学生掌握政治学、行政学、管理学、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事务处理能力、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时间管理能力、自学能力、正确处理人际关系能力;熟悉党和国家的特别是公共事物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公共事业管理的理论前沿以及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等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并有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和从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的实际工作能力;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具有正确的审美观和健康的情趣,有健康的人格。
3. 培养目标及个人就业方向
培养具备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等公共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的毕业生具有“厚基础、宽口径、高标准”的人才素质特征,适宜在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科学研究等公共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管理工作,也适宜在党政机关、企业公司集团、社会团体和其他事业单位以及社区、基金会、中介组织等机构从事管理工作及本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
4. 学制
以四年制为基础,实行三至六年的弹性学制。
5. 授予学位
管理学学士学位
6. 核心课
政治学原理、管理学、西方经济学、公共行政学、公共政策概论、公共财政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管理心理学、行政法学。
7. 主干课
社会调查原理与方法、社会保障概论、管理沟通、社会经济统计、行政伦理、社会学、公共关系学、领导科学、比较政治制度、社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