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等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通过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培养学生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从事法律管理事务的基本能力。
培养特色:本专业以国家司法考试为导向,在教学计划制定和教学实施过程中,紧扣国家司法考试大纲要求,培养学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能力,以获取法律职业资格。
本专业还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司法实践。专业设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实验室,正在开设案例教学中心实验室。同时,在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广泛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学生四年学习过程中,能够经常深入司法实践,参与办理各类法律案件。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还设有“司法考试重点学科(应用法学)”课程,辅导学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还设有“演讲与辩论”、“法院旁听”、“司法实习”、“模拟法庭”等特色课程,着重培养学生的表达、思辩和实践能力。
工作适应范围:可从事立法与司法实践研究及行政机关相关业务;法学教育工作;法律实践应用部门从事检察、审判、仲裁工作;法律服务机构从事律师工作;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法律服务工作,亦可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和法律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