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本科
学制:四年
学位:艺术学学士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较完整的音乐学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良好的专业素质,在系统掌握音乐专业技能基础上,能主动适应社会需求,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需要,有持续发展潜力并具有一定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富有社会责任感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规格:
本专业毕业生应具备以下规格和要求:
1.知识规格与要求
(1)系统地掌握音乐学科方面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包括声乐、视唱、演奏、指挥、舞蹈、配器等。
(2)了解音乐教育领域的发展趋势,有正确的新课程教育理念,坚持实施素质教育,具有正确的质量观、教学观和学生观。
(3)具有创新精神,达到较高程度的音乐教学能力和表演能力。
2.能力规格与要求
(1)具有较强获取知识的能力,掌握本专业领域音乐教学及表演的基本技能与实践方法,具备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2)具有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能够运用音乐学专业的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
(3)掌握教育学、心理学、音乐教学法的基本理论和原则,从音乐学科特点出发,寓教育于教学之中。
(4)掌握一门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技能,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处理等方法,有一定的社会调查等实践能力。
3.基本素质规格与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文化素质:具有人文科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文化艺术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素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3)身心素质: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础知识,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审美素质,有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核心课程:
声乐、钢琴、器乐、基础乐理、和声学、视唱练耳、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国音乐史与欣赏、西方音乐史与欣赏、钢琴即兴伴奏、合唱与指挥、艺术实践。
就业方向:
文化管站、中小学、社会音乐团体、科研单位和出版、广播影视部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