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保险
保险专业也是我系设置较早的专业之一。1985年由国家教委批准设立了保险学专业,1999年,由于国家进行学科调整,将保险专业并入金融专业,2004年为适应我国保险事业改革、开放、发展的需要,我系又重新恢复了保险专业。
本专业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人才培养理念,培养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合理知识结构,系统掌握保险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有关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在各经营管理岗位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晓相关学科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保险专业技能及较高的风险识别、组织管理等保险业务能力的知识面宽、适用范围广的高级职业应用型、复合型保险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包括:西方经济学、会计学、财务管理、统计学、财政学、经济法、计算机基础、货币银行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国际金融学、保险学、金融市场学、金融英语、财产保险、人寿保险、保险经营管理、保险精算、风险管理、海外保险、社会保障、保险营销、金融工程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