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培养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所需要的政治正确、基础扎实、学养宽阔、道德高尚、能力突出的高级法学人才。能够通晓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理论,掌握法学专业系统知识,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践能力、创新精神,能够精准运用法律理论与法律法规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胜任各项涉法工作。
主干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学、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学、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
毕业去向:主要服务于国家各级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官、检察官、公务员、律师、法律顾问、职员等职业。如各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内知名律师事务所,国内外知名企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