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备音乐表演(演唱、演奏)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备现代音乐观念,能在专业文艺表演团体、群众文化艺术部门、文化机关、各级各类学校从事音乐表演、创作、管理和相关专业教学的应用型人才,并为本专业的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
主干课程:主要开设专业方向课声乐、钢琴、器乐(民乐及管弦乐)以及基本乐理、视唱练耳、中外民族民间音乐、和声、复调、曲式作品分析、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重唱、表演唱、歌剧排练、室内乐(钢琴重奏、协奏)、民乐合奏与重奏、室内乐(管、弦乐重奏)等四十余门。
就业方向:在专业文艺表演团体、群众文化艺术部门、文化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级各类学校从事音乐表演、创作、管理等工作,也可在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及社会需要的一切教学机构从事音乐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