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面向国家及河北省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艺术设计专业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宽、素质高、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基本规格:
通过学习艺术设计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使学生具有较为扎实的造型能力和较为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以及相关学科的知识,具有在学习中国传统文化,借鉴国内外现代艺术设计精华的基础上,不断创新的能力;具有较高的专业设计水平和文化艺术修养,理论联系实际,使用计算机进行专业设计的能力。
三、修业年限:四年。
四、主要课程:
素描、色彩、图案、标志设计、招贴设计、包装设计、书籍装帧、室内设计、装饰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景观设计、动画设计、网页设计、室内陈设设计、企业机构形象设计、影像编辑等。
五、主干学科:艺术类。
六、授予学位及毕业学分要求:
本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本培养方案所规定的160学分方能毕业。其中必修课112学分,专业选修课27学分,其它选修课21学分(其中包括全校公共选修课10学分)。符合国家学位规定和河北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