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治建设需要,本着“厚基础、宽口径”的办学指导思想,注重法学基础理论及法律综合素质的教育,注重学生经济、管理等相关学科知识储备和融通以及社会实践能力的提高,加强学生基本技能的训练,培养品质优良、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雄辩的口才、敏捷的思维、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较强的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适合从事审判、检察、司法行政、律师、公安等实际工作,也可从事立法、法学教育、法学研究、行政管理和公司、企业的法律顾问以及其他与法律相关职业等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
学制与学位
本专业学制四年,文史类招生,学生毕业时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合同法、婚姻家庭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环境保护法、世贸组织法律制度、国家司法考试专题、专业实习等。
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生能在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特别是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