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掌握建筑设计、环境景观设计及室内设计等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一定的设计能力,接受造型、计算机辅助设计、手绘表现等专业技能训练,能在建筑、景观、室内等设计行业及艺术设计教育与科研等领域内从事建筑空间表现设计的应用型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建筑设计、建筑构造、建筑游历表现、城市景观手绘表达。
毕业生适应的工作领域:学生毕业后可在各级建筑设计院、建筑设计事务所、装饰装修公司、教育、科研等部门从事设计、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