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名称:财政学(专业代码:020103)
二、学制:四年
三、业务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财政、税务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能够运用现代化征管手段,在财政、税务及其它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
四、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学生主要掌握财政税收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财税及其相关业务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在财税及相关领域进行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
学生应获得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1、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原理和财政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具有处理财政税收业务的基本能力;
3、熟悉国家有关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4、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6、具有一定的外语阅读能力和运用电子计算机处理财税业务的能力。
五、主干学科:经济学
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会计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经济法概论、中国税制、国际税收、税收征管、国家预算、税务管理系统、财务管理、国际金融、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等。
六、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1、认识实习:了解税务部门工作运行情况(第二学期内1周)
2、"三?一制"综合实习:到税务部门参加业务实践(第七~八学期,共17周)
3、学年论文:在教师指导下撰写论文(第六学期内完成)
4、毕业论文:撰写毕业论文及论文答辩(第八学期内完成)
七、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八、适应范围:
毕业生能在财政、税务管理部门和其他经济部门、企业财务部门等,从事财税、财务等方面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