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较扎实的药学基本理论和实践技能、具有一定的医学基本知识及其相关社会科学知识,具有较强的人际交流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创新、创业精神,能够从事药品检验、药物研究与开发、医药营销、药物生产与药事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门技术人才。
培养要求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有远大理想和创新、创业精神;
2.具备较宽厚的药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3.系统掌握药物设计与合成、药物制剂、药物质量控制、药效学评价等基本方法和技能,掌握药事法规,具有药物生产与药事管理的基本能力,熟悉新药临床评价的基本方法,了解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相关知识;
4.基本掌握并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
5.具有新药研究与开发的基本科研能力;
6.掌握一门外语,达到国家大学英语考试四级水平或通过学校组织的英语水平统测,熟练运用英语阅读、翻译本专业文献。
学位授予 理学学士
主干学科 药学、化学
主要课程
高等数学、无机化学、物理学、有机化学、生理学、分析化学、生物化学、物理化学、微生物与免疫学、药理学、药物化学、药事管理与法规、药物毒理学、天然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生物药剂学与药动学。
主要教学环节
公共基础课学习一年,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学习二年半,毕业实习时间安排一般不少于20周;学生学习结束,完成规定的学分,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通过国家或省计算机一级考试及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通过校学位英语统测后,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方可获理学学士学位。
毕业去向
30%左右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其他在省市级医院从事药学服务工作或者在国内外大型医药企业从事生产、研发、销售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