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金融学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富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高级专业人才。
专业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保险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相关业务的基本训练,具有金融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
主干学科:经济学。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会计学、财务管理、财政学、金融市场学、公司金融、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学、保险学、商业银行业务管理、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
修业年限:四年(弹性修业年限3-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