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够熟练运用法学理论、分析方法和法律思维分析与解决实际法律问题,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较强专业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毕业后能够从事与法律有关的立法、司法、执法、法律咨询与服务、法学研究、法学教学与管理等工作。学制四年,毕业期满符合条件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主干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环境资源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