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民法总论、刑法总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分论、商法总论、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环境资源法、物权法、侵权行为法、劳动法。
培养目标:按照“突出实用、服务本地”的原则,主动适应贵州省特别是贵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方法,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法律职业技能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能够在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公证机构、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从事立法、公安、检察、审判、仲裁、公证、律师、法务等相关法律实务工作的法学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