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201音乐表演 艺术类 文史
培养目标:培养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掌握音乐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在高、中等专业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社及广播、影视等部门,从事与音乐相关的表演、研究、编辑、评论、管理、教学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标准与要求:
1.本学科设置3个专业方向,其专业知识结构分述如下:
1.1声乐
掌握声乐、基本乐理、视唱练耳、钢琴基础、重唱、歌唱语言语音训练、声乐作品赏析、合唱与指挥、和声学、复调、曲式与作品分析、配器法、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世界民族音乐概论、音乐欣赏等方面的知识。
1.2钢琴
掌握钢琴、基本乐理、视唱练耳、钢琴、钢琴即兴伴奏、钢琴伴奏、钢琴室内乐、钢琴艺术史、合唱与指挥、和声学、复调、曲式与作品分析、配器法、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世界民族音乐概论、音乐欣赏等方面的知识。
1.3器乐
掌握器乐、基本乐理、视唱练耳、钢琴基础、器乐合奏、器乐艺术史、器乐室内乐、合唱与指挥、和声学、复调、曲式与作品分析、配器法、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世界民族音乐概论、音乐欣赏等方面的知识。
2.本专业毕业生应具有以下知识、能力和素质
2.1比较系统地掌握一门外国语,掌握外文写作知识;掌握计算机相关基本知识;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等重要理论与基本原理,具备一定的人文科学、自然科学等知识;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必需的技术基础理论,主要包括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合唱与指挥、和声学、复调、曲式与作品分析、配器、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民族音乐概论、音乐欣赏等知识;熟悉本专业领域内1-2个专业方向或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了解其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2.2具有正确应用本国语言、文字的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获取知识的能力、团队合作与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计算机音乐应用能力;具有本专业必需的演奏、演唱、教学、查阅文献等基本实践技能;具有一定的音乐表演技能技巧、教育、分析解决音乐理论和实践中的能力;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3秉承“诚毅”校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与人文素养,诚信守法,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主干学科:艺术学。
核心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合唱与指挥、和声学、复调、曲式与作品分析、配器、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民族音乐概论、音乐欣赏、声乐方向(声乐、重唱、歌唱语言语音训练、声乐作品赏析)、钢琴方向(钢琴、钢琴即兴伴奏、钢琴伴奏、钢琴室内乐、钢琴艺术史)、器乐方向(器乐、器乐合奏、器乐艺术史、器乐室内乐)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