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法律学系的法学教育处于新起步且高级法学教育人才不足的状况,要提高教育质量,必须走一条“人无我有,人有我特”的道路。为使我们培养的学生能较好地适应社会需要,我们要针对社会发展的需求,在教学方面,强调实操性,在教材的选用和教师的教学中,重视司法考试内容的引导,加大司法实践案例辅助教学的力度,培养实践性、应用力强的人才。为此,我系将应用型、实用型、多才干的培养目标具体化到各项工作当中去,确定了五个方面的培养要素:一是强调法学的基础理论功底。二是突出法学理论、法律制度和法律规定的灵活运用。三十强调相关知识的融合运用。四是能够运用理论、制度、规定解决实际问题。理论上能够开展相应的研究;具备相应的各种素质(能言、善辩、硬笔头);实际操作上能够得心应手。五是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在主管领导下开展相应的组织协调工作,甚至能够独当一面。在专业设置上,根据我系的强项和特色,在课程设置方面加强了知识产权相关课程的选修安排,力求培养跟紧时代发展的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