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依托我校经、管、法等学科优势,根据社会对人才的“动态需求”,培养融房地产开发经营、市场运行与政府管理为一体,注重微观与宏观相结合,财经管理、法律和工程技术知识相渗透,熟悉并重点掌握房地产开发经营、市场运行与政府管理的基本理论、方法或技能,能在国土规划、房屋管理和住房保障等政府部门从事房地产行政管理工作,在房地产开发、投融资决策、市场营销、中介咨询和物业管理等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投融资决策、营销策划、中介咨询和物业管理等工作的富有创新精神和创业理念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工程经济学、管理学原理、会计学、统计学、金融学、土地资源管理学、城市规划学、房地产经济学、房地产管理学、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金融与投资、房地产政策与法规、房地产市场营销、房地产估价、物业管理学等。
就业方向:房地产开发、投融资决策、市场调查分析、营销策划、中介咨询和物业管理等企业,国土规划、房屋管理和住房保障等政府部门。
毕业生符合条件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