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健全人格与心理素质;具备创新意识和合作精神;系统掌握金融专业知识和相关技能,能在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企业以及政府部门从事相关金融财务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金融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相关业务的基本训练,具有从事金融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具备较好的科学与人文素养;有较扎实的学科理论基础,有处理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和信托等方面业务的实践能力;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扎实的管理学、汉语写作、数学、计算机、外语等五个方面的基础和较强应用能力;有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具有从事金融、经济管理专业业务工作能力和适应相邻专业工作的能力与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