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理论和经济法、民商法、刑事法等具体部门法制度,熟悉法律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具备相应的金融、会计、经济管理知识,能熟练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市场经济中的法律实际问题,具有较强社会活动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宪法学、法理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商法学、国际法、合同法学、国际贸易法、会计法、金融法、知识产权法、以及财务会计、金融学等。
就业方向: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在法律部门、行政部门从事立法、司法、执法等法律实务工作,也可在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银行、证券、保险、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等各类机构组织从事具体经济法律管理工作。
本专业除江苏省文理兼收外,其它省(市、区)按文科类招生。毕业生符合条件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