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具有良好的品德和文化修养,掌握分析、理解、创作音乐作品所必需的音乐基础理论和相关知识以及声乐演唱、乐器演奏和钢琴伴奏等基本技能和教学方法,能从事基础音乐教育教学、音乐表演和理论研究的复合型专门人才。
2.培养规格
具备从事学校音乐教育所必备的音乐理论、知识和技能,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能够胜任学校音乐课堂教学、指导课外艺术活动等能力。
3.主干课程
乐理与视唱练耳、多声部音乐分析与习作、声乐、钢琴、器乐、合唱与指挥、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音乐教学论等。
4.学制与学位
标准学制:4年,最长修业年限:8年。学生按专业培养计划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并且修完规定的学分,可获得文学学士学位。
5.就业方向
在中小学、中等专业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等部门从事工作。
6.报考理由
音乐学学科作为艺术学专业中的二级学科,是音乐学院成立以来第一个本科专业。目前,我院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教师12人。建院15年来,音乐学专业稳步发展,不断成长壮大,为社会输送了大批的优秀人才,是教育部音乐学专业课程改革试点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