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现代管理、公共管理和公共事业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具备相应的经济学和法律知识,专业基础扎实,知识面宽,业务能力强,有创新精神,能应用相关理论知识从事实际管理工作并具有科研和教学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毕业后能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公用事业单位,城市社区、环保、非营利组织营销部门,医药经济、健康管理、公共安全等公共事业单位或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管理工作,或在有关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从事科研和教学工作。
二、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研究政府对公共事业的管理以及公共事业部门内部管理的规律与方法,是一个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重视学生实际操作技能培养的应用型专业。该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经济学、现代管理科学、公共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理论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一般管理方法、管理人员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掌握现代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具有规划、协调、组织和决策方面的基本能力,能从事公共事业或公用事业单位的实际管理工作。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等现代社会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熟悉我国公共事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制度;
3.具有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和网络的基本能力,通过相关大学生计算机知识考试,能够应用计算机从事科研、教学和管理工作;
4.具有较强的社会调查能力、数据的搜集和处理能力、统计分析的能力;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专业所属学科类
1.学科门类:公共管理学
2.学科类:公共事业管理学
四、主干学科
政治学与公共事业管理学
五、主要课程
政治学原理、公共事业管理学、公共政策学、管理信息系统、公共经济学、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公共经济学以及市政学等。
六、修业年限
基本学制4年。修业年限为4—6年。
七、最低毕业学分
160分
八、授予学位
管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