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具有创新精神和一定的创新能力以及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够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能在基层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就业方向:毕业生适合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服务工作。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