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和现代公共精神,掌握行政管理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在基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城乡社区组织从事管理工作,能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综合素质较高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政治学原理、管理学原理、公共管理学(行政管理学)、法学概论(宪法与行政法)、公共经济学(政府经济学)、公共政策学、行政组织学、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适合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社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从事公共事务工作。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