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依照国家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生培养规格和要求,旨在培养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崇高的法治精神、健康的人格心理素质、良好的法学思维,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必要的实务技能,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重点面向基层的、适合从事各种法律事务及相关职业工作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培养规格:具有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的法制观念,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质;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熟悉国家的主要法律法规,理解和把握法律规则背后的法律精神和法律价值,接受法学思维和业务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及一定的文化底蕴和综合素质,培养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创新意识,具备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和思维模式分析、解决各类法律问题的基本能力。
学制:本科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