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在德、智、体、美各方面全面发展,基础实、视野宽、素质高、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终身学习能力,能够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从事大、中、小学校音乐教学、研究工作的教师,以及从事社会音乐文化普及的工作者。
专业方向:师范类
主干学科:艺术学、教育学
主要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音乐美学、和声学、复调常识、音乐作品分析基础、音乐教学法、合唱重唱、合唱指挥、基础心理学、当代教育学、师范钢琴必修、师范声乐必修等。
学制:四年。修满规定学分,按照《大连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授予文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