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是我国在美术院校开办建筑学专业的先行者,在其建立初期即设立过建筑学专业。自1993年兴办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到2003年正式成立建筑学院,经过十年不懈的探索和调整,已逐渐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确立了在国内建筑教育领域的重要地位。
建筑学是艺术与技术的结合。依托中央美术学院浓厚的艺术氛围和艺术学科的综合优势,建筑学院注重对学生人文艺术修养和造型能力的培养,鼓励学生发挥创造力和表现力。同时,建筑学院采取与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合作办学的模式,不断加强学院在建筑技术和工程实践方面的教学,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
中央美术学院建筑学院的办学目标是致力于培养具有艺术家素质的建筑师与设计师。这一目标既反映了国际先进的建筑与设计教育理念,又充分考虑到我国蓬勃发展的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对优秀人才的旺盛需求。
目前,学院设有建筑学和环境艺术设计两个专业。建筑学专业强调综合、严谨的治学精神,重视空间意识的培养、建造观念的形成和方案构思的能力,鼓励学生从艺术与人文的角度思考建筑,培养并保持探索求新精神。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包含室内设计与景观设计两个专业方向,在重视空间意识培养的同时,更强调环境设计领域中人文精神的表达与艺术形式的创新。建筑学专业和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制均为五年,学生入学不分专业,共同学习造型基础与专业基础,进入二年级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划分专业,二、三年级为专业学习阶段,四年级进入导师工作室,根据学生意愿和导师指导进行专业或专业方向内的深入学习。学院现设5个导师工作室,分别从建筑、室内、景观方向进行教学和设计实践。
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设计大师马国馨教授为学院名誉院长,吕品晶教授为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副总建筑师黄薇教授兼任学院副院长。
建筑学院现有专任教师20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5人,讲师8人。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派任教师10余人,同时聘任了一批国内外知名学者和建筑师为客座教授和兼职教师。
建筑学院现有本科生300余人,硕、博士生40余人。
2003年,建筑学院获教育部批准成为国内艺术院校中首批具有建筑学工学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单位。
建筑学院本科生招生考试共设3门,分别是素描、色彩和立体设计(考试要求与设计学院同)。建筑学院文理兼招,既重视考生的专业课水平,也非常重视考生的文化课水平,因此录取方式除文化成绩过线(2005年与设计学院相同),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外,还设有一定名额在专业过线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排名录取。
建筑学院毕业生可从事建筑、室内、景观方面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也可到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根据以往情况统计,大多数毕业生在高等院校、设计院(公司)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均能较好地胜任工作,也有为数不少的毕业生攻读国内研究生或在国外著名院校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