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代码:110302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公共管理、教育管理、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具备公共事业管理技能,能够从事文化、教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现代公共事业管理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接受管理方法、职业素质的培养与训练;了解公共事业和文化产业的运行特点和规律,掌握现代化管理理论、方法和技能,具有规则、协调、组织和实施的基本能力。
本专业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行政学、文化市场管理、社会科学等现代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应用管理信息系统所必须的定量分析、定性分析及应用计算机的基本技能;
3、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及领导的基本能力;
4、熟悉我国行政管理、公共事业、文化产业的有关方针、政策及法规,熟悉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律以及市场运作机制;
5、了解本学科理论前沿与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研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专业主要课程
管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学、公共财务、文化行政学、文化市场与管理、管理心理学、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公共关系学、管理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定量分析、公共政策学等。
五、实践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入学及安全教育、毕业指导、军事教育、专业实践、毕业实习和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等。
六、学制及授予学位
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