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通晓中外劳动和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能从事劳动就业、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和商业性保险运作和管理,并具有理论研究能力和教学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可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政府公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金融性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公共经济部门从事实际工作,以及在有关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从事研究和教学工作。
二、培养基本规格: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劳动与就业、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与商业性保险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通过学习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公共管理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3、具有处理劳动与社会保障领域业务的基本能力;
4、熟悉国家有关劳动与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国际、国内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学制:四年。
四、主要课程:
管理学、西方经济学、劳动经济学、保险学、社会保障学、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就业、保险精算。
五、主干学科:管理学。
六、授予学位及毕业学分要求:
本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本培养方案所规定的164学分方能毕业。其中必修课130学分,专业选修课6学分,其它选修课28学分(其中包括全校公共选修课10学分)。
符合国家学位规定和河北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