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本科,法学学士,学制四年,文理兼收。
本专业主要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以及法律服务机构培养从事法律工作的职业化、国际化、复合型素质高级专门人才。学生在校期间主要学习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训练,培养综合运用法学知识和法学思维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我校是1978年全国最早恢复法学专业招生的院校,199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成为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率先在西部地区设立了法学博士后流动站,经济法和诉讼法为国家级重点学科。我校法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拥有3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6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本专业师资力量雄厚,科研成果丰硕,近年来承担科研项目716余项,其中国际项目 3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64项。现有教师300人,其中博士生导师 62人、硕士生导师164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70 %。
因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成果显著,我校被誉为新中国法学教育的“黄埔军校”,是全国培养职业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学专业人才最多的学校。学生在校期间传承“务实创新”人才培养传统,主要学习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训练,培养综合运用法学知识和法学思维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