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培养基础理论扎实、素质高、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综合性、应用型会计专业人才。毕业后能在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及政府部门从事会计管理及会计实务工作,或在学校及科研单位从事教学科研方面的工作。
二、培养基本规格:
本专业培养的学生,具备良好的个人品质及环境适应能力;掌握会计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具备较强的专业工作技能及解决财务、会计、金融实际问题的能力;具备较强的计算机操作和外语应用能力。
三、修业年限:四年。
四、主要课程:
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市场营销学、初级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学、财务管理、管理会计、审计学、专业英语、会计信息系统、税务会计、国际财务管理、证券投资学、资产评估、国际金融、税务筹划等。
五、主干学科:工商管理。
六、授予学位及毕业学分要求:
本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本培养方案所规定的175学分方能毕业。其中必修课146学分,专业选修课9学分,其它选修课20学分(其中包括全校公共选修课10学分)。
符合国家学位规定和河北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