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城市规划、城市设计、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等方面的知识,能从事城市规划设计、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旅游区、城市各类绿地规划设计、人居环境与公共工程景观设计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1.掌握风景园林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与风景园林学科相关的知识,具备综合分析与协调城市问题的能力;
3.具有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能力;
4.具有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的基本能力;
5.掌握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及各类城市绿地规划设计和环境景观工程设计的技术; 6.熟悉国家有关城市规划和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7.了解城市规划及风景园林学科发展动态;
8.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9.具有计算机运用能力(含运用的基本能力和的初步能力)。
三、主要课程: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设计、城市设计、城市规划理论与城市发展史、森林生态学、建筑学、城市绿地规划、建筑设计、风景园林建筑结构与构造、风景园林艺术原理、风景园林设计、风景园林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