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名称:金融学 (专业代码:020104)
二、学制:四年
三、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较高的思想修养、文化素养和专业素质、能够在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等分融企业从事实际工作以及在政府部门、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从事金融管理、理论研究和教学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四、专业培养要求;
通过培养使学生系统掌握金融理沦知识,了解金融行业实际业务,具备基本的业务工作方法和技能,能够熟练运用外语、计算机等工具,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金融领域实际问题的素质和能力。
学生应获得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1、掌握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保险学及投资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了解金融业务的内容及国内外金融法规、政策和运行规则;
3、掌握分析和解决金融领域实际问题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
4、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5、掌握文献枪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
6、具有一定的外语阅读能力和运用电子计算机处理金融业务的能力。
五、主干学科:经济学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货币银行学、统计学、会计学、则政学、国际金融、国际经济学、金融工程、证券投资学、期货交易、金融市场、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保险学、公司财务、中央银行学
六、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1、毕业实习;
2、毕业论文。
主要专业实验:银行业务实验、证券交易实验、期货交易实验
七、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八、适应范围
能够在金融企、工商企业等实际部门从事金融经营与管理工作,能够在政府部门、研究机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从事金融管理、科研和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