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名称:会计学(专业代码:110203)
二、学制:四年
三、业务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和会计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实务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四、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会计、审计和工商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会计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
学生应获得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1、 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 掌握会计学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3、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能力及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
4、熟悉国内外与会计相关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国际会计惯例;
5、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7、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利用计算机从事会计、审计工作。
五、主干学科:工商管理、经济学、法学
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经济法、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审计学。
六、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1、认识实习:会计认识实习与基础会计实验
2、"三?一制"综合实习
3、学年论文
4、毕业论文
主要专业实验:会计实验
七、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八、适应范围:
能够在工商企业、事业及政府部门从事现代化会计、 审计及会计电算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