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以及为农村法制建设服务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
2.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
3.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
4.熟悉我国法律和相关政策;
5.具有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制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