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现设有法律系、经济系、工商管理系,并设有校管经济研究所、WTO研究中心、工商管理教育培训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等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机构。 法商学院十分重视学科建设和专业拓展,培养大学本专科和硕士等不同层次的专业人才。所设置的专业涵盖法学、经济学、管理学三个学科门类中的四个一级学科,即法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和工商管理。从1986年开始招收培养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1995年开始招收培养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现有国民经济学、法学理论、区域经济学、经济史、国际法、企业管理、旅游管理等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学院设有法学、经济学、工商管理三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在成人教育方面,还有法学、经济学、市场营销、会计学、工商管理、国际贸易、电子商务等本专科专业。 法商学院现有学生2600多人,其中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9人,全日制本专科生1031人,在职研究生班学员700余人,函授、自考本专科学生逾800人。为了体现学科交叉的特点,学院坚持文理兼招的原则,全面开放各专业选课,并鼓励学生选修第二学位。学院在重视基础理论教育的同时,努力贴近学科前沿,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毕业生普遍受到社会欢迎和好评。 学院倡导“诚信、勤勉、开放、创造、合作、分享”的精神,形成了一支年富力强的师资团队。现有在编教员40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5人,博士(含在读)10人。学院坚持培养与引进优秀人才的原则和优惠政策,把师资队伍建设视为提高培养质量的基础工程,注重学术梯队学历、学缘、年龄与知识结构的合理性。近五年来,法商学院教师主持或参与各类科研项目8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400多篇,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92部,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科研成果50余项。 学院聘请了厉以宁、董辅仍、李京文等学术大师担任学术顾问和客座教授,还聘请了数十位学术造诣深厚、富有经济、法律和管理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授,经常举行专题讲座和各种类型的学术讨论会。学院同国内外学术界、著名大学的法学院、商学院或经济管理学院建立了密切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并同工商界、司法界和政府管理部门保持着密切联系。 经济学专业(非师范) 学制四年,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基础,熟悉现代西方经济学理论,熟练掌握现代经济分析工具与方法,知识面广博,能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和事业单位从事战略规划、经济管理、预测分析、投融资、市场营销等应用型工作,同时也能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扎实的经济学基础理论和相关基础知识,了解经济学前沿学术动态,具有经济运行和经济管理实务能力,熟练运用经济分析和现代技术手段进行经济分析与管理、有综合应用与操作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主要课程:经济数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市场经济学、证券投资学、企业管理学、国际贸易、国际金融、货币银行学、会计学、统计学、财政学、发展经济学等。 法学专业(非师范) 学制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受过法学学科教育和训练的,能从事法学教育,胜任各类行政机关、司法机构工作的法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具有从事法律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掌握从事法学教育和法律科学研究的规律与方法,具备从事法律实践和法学教育的能力,能从事诉讼等法律实务工作。 主要课程:法理学、民法、经济法、国际法、法制史、民事诉讼法、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 工商管理专业(非师范) 学制四年,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管理、经济、法律及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使学生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管理技能,具有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经济管理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会计学、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国际贸易、项目投融资、经济法等。
法商学院十分重视学科建设和专业拓展,培养大学本专科和硕士等不同层次的专业人才。所设置的专业涵盖法学、经济学、管理学三个学科门类中的四个一级学科,即法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和工商管理。从1986年开始招收培养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1995年开始招收培养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现有国民经济学、法学理论、区域经济学、经济史、国际法、企业管理、旅游管理等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学院设有法学、经济学、工商管理三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在成人教育方面,还有法学、经济学、市场营销、会计学、工商管理、国际贸易、电子商务等本专科专业。 法商学院现有学生2600多人,其中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9人,全日制本专科生1031人,在职研究生班学员700余人,函授、自考本专科学生逾800人。为了体现学科交叉的特点,学院坚持文理兼招的原则,全面开放各专业选课,并鼓励学生选修第二学位。学院在重视基础理论教育的同时,努力贴近学科前沿,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毕业生普遍受到社会欢迎和好评。 学院倡导“诚信、勤勉、开放、创造、合作、分享”的精神,形成了一支年富力强的师资团队。现有在编教员40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5人,博士(含在读)10人。学院坚持培养与引进优秀人才的原则和优惠政策,把师资队伍建设视为提高培养质量的基础工程,注重学术梯队学历、学缘、年龄与知识结构的合理性。近五年来,法商学院教师主持或参与各类科研项目8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400多篇,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92部,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科研成果50余项。 学院聘请了厉以宁、董辅仍、李京文等学术大师担任学术顾问和客座教授,还聘请了数十位学术造诣深厚、富有经济、法律和管理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授,经常举行专题讲座和各种类型的学术讨论会。学院同国内外学术界、著名大学的法学院、商学院或经济管理学院建立了密切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并同工商界、司法界和政府管理部门保持着密切联系。 经济学专业(非师范) 学制四年,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基础,熟悉现代西方经济学理论,熟练掌握现代经济分析工具与方法,知识面广博,能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和事业单位从事战略规划、经济管理、预测分析、投融资、市场营销等应用型工作,同时也能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扎实的经济学基础理论和相关基础知识,了解经济学前沿学术动态,具有经济运行和经济管理实务能力,熟练运用经济分析和现代技术手段进行经济分析与管理、有综合应用与操作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主要课程:经济数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市场经济学、证券投资学、企业管理学、国际贸易、国际金融、货币银行学、会计学、统计学、财政学、发展经济学等。 法学专业(非师范) 学制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受过法学学科教育和训练的,能从事法学教育,胜任各类行政机关、司法机构工作的法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具有从事法律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掌握从事法学教育和法律科学研究的规律与方法,具备从事法律实践和法学教育的能力,能从事诉讼等法律实务工作。 主要课程:法理学、民法、经济法、国际法、法制史、民事诉讼法、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 工商管理专业(非师范) 学制四年,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管理、经济、法律及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使学生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管理技能,具有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经济管理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会计学、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国际贸易、项目投融资、经济法等。
法商学院现有学生2600多人,其中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9人,全日制本专科生1031人,在职研究生班学员700余人,函授、自考本专科学生逾800人。为了体现学科交叉的特点,学院坚持文理兼招的原则,全面开放各专业选课,并鼓励学生选修第二学位。学院在重视基础理论教育的同时,努力贴近学科前沿,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毕业生普遍受到社会欢迎和好评。 学院倡导“诚信、勤勉、开放、创造、合作、分享”的精神,形成了一支年富力强的师资团队。现有在编教员40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5人,博士(含在读)10人。学院坚持培养与引进优秀人才的原则和优惠政策,把师资队伍建设视为提高培养质量的基础工程,注重学术梯队学历、学缘、年龄与知识结构的合理性。近五年来,法商学院教师主持或参与各类科研项目8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400多篇,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92部,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科研成果50余项。 学院聘请了厉以宁、董辅仍、李京文等学术大师担任学术顾问和客座教授,还聘请了数十位学术造诣深厚、富有经济、法律和管理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授,经常举行专题讲座和各种类型的学术讨论会。学院同国内外学术界、著名大学的法学院、商学院或经济管理学院建立了密切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并同工商界、司法界和政府管理部门保持着密切联系。 经济学专业(非师范) 学制四年,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基础,熟悉现代西方经济学理论,熟练掌握现代经济分析工具与方法,知识面广博,能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和事业单位从事战略规划、经济管理、预测分析、投融资、市场营销等应用型工作,同时也能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扎实的经济学基础理论和相关基础知识,了解经济学前沿学术动态,具有经济运行和经济管理实务能力,熟练运用经济分析和现代技术手段进行经济分析与管理、有综合应用与操作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主要课程:经济数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市场经济学、证券投资学、企业管理学、国际贸易、国际金融、货币银行学、会计学、统计学、财政学、发展经济学等。 法学专业(非师范) 学制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受过法学学科教育和训练的,能从事法学教育,胜任各类行政机关、司法机构工作的法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具有从事法律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掌握从事法学教育和法律科学研究的规律与方法,具备从事法律实践和法学教育的能力,能从事诉讼等法律实务工作。 主要课程:法理学、民法、经济法、国际法、法制史、民事诉讼法、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 工商管理专业(非师范) 学制四年,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管理、经济、法律及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使学生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管理技能,具有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经济管理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会计学、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国际贸易、项目投融资、经济法等。
学院倡导“诚信、勤勉、开放、创造、合作、分享”的精神,形成了一支年富力强的师资团队。现有在编教员40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5人,博士(含在读)10人。学院坚持培养与引进优秀人才的原则和优惠政策,把师资队伍建设视为提高培养质量的基础工程,注重学术梯队学历、学缘、年龄与知识结构的合理性。近五年来,法商学院教师主持或参与各类科研项目8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400多篇,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92部,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科研成果50余项。 学院聘请了厉以宁、董辅仍、李京文等学术大师担任学术顾问和客座教授,还聘请了数十位学术造诣深厚、富有经济、法律和管理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授,经常举行专题讲座和各种类型的学术讨论会。学院同国内外学术界、著名大学的法学院、商学院或经济管理学院建立了密切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并同工商界、司法界和政府管理部门保持着密切联系。 经济学专业(非师范) 学制四年,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基础,熟悉现代西方经济学理论,熟练掌握现代经济分析工具与方法,知识面广博,能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和事业单位从事战略规划、经济管理、预测分析、投融资、市场营销等应用型工作,同时也能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扎实的经济学基础理论和相关基础知识,了解经济学前沿学术动态,具有经济运行和经济管理实务能力,熟练运用经济分析和现代技术手段进行经济分析与管理、有综合应用与操作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主要课程:经济数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市场经济学、证券投资学、企业管理学、国际贸易、国际金融、货币银行学、会计学、统计学、财政学、发展经济学等。 法学专业(非师范) 学制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受过法学学科教育和训练的,能从事法学教育,胜任各类行政机关、司法机构工作的法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具有从事法律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掌握从事法学教育和法律科学研究的规律与方法,具备从事法律实践和法学教育的能力,能从事诉讼等法律实务工作。 主要课程:法理学、民法、经济法、国际法、法制史、民事诉讼法、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 工商管理专业(非师范) 学制四年,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管理、经济、法律及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使学生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管理技能,具有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经济管理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会计学、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国际贸易、项目投融资、经济法等。
学院聘请了厉以宁、董辅仍、李京文等学术大师担任学术顾问和客座教授,还聘请了数十位学术造诣深厚、富有经济、法律和管理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授,经常举行专题讲座和各种类型的学术讨论会。学院同国内外学术界、著名大学的法学院、商学院或经济管理学院建立了密切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并同工商界、司法界和政府管理部门保持着密切联系。 经济学专业(非师范) 学制四年,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基础,熟悉现代西方经济学理论,熟练掌握现代经济分析工具与方法,知识面广博,能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和事业单位从事战略规划、经济管理、预测分析、投融资、市场营销等应用型工作,同时也能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扎实的经济学基础理论和相关基础知识,了解经济学前沿学术动态,具有经济运行和经济管理实务能力,熟练运用经济分析和现代技术手段进行经济分析与管理、有综合应用与操作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主要课程:经济数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市场经济学、证券投资学、企业管理学、国际贸易、国际金融、货币银行学、会计学、统计学、财政学、发展经济学等。 法学专业(非师范) 学制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受过法学学科教育和训练的,能从事法学教育,胜任各类行政机关、司法机构工作的法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具有从事法律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掌握从事法学教育和法律科学研究的规律与方法,具备从事法律实践和法学教育的能力,能从事诉讼等法律实务工作。 主要课程:法理学、民法、经济法、国际法、法制史、民事诉讼法、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 工商管理专业(非师范) 学制四年,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管理、经济、法律及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使学生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管理技能,具有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经济管理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会计学、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国际贸易、项目投融资、经济法等。
经济学专业(非师范) 学制四年,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基础,熟悉现代西方经济学理论,熟练掌握现代经济分析工具与方法,知识面广博,能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和事业单位从事战略规划、经济管理、预测分析、投融资、市场营销等应用型工作,同时也能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扎实的经济学基础理论和相关基础知识,了解经济学前沿学术动态,具有经济运行和经济管理实务能力,熟练运用经济分析和现代技术手段进行经济分析与管理、有综合应用与操作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主要课程:经济数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市场经济学、证券投资学、企业管理学、国际贸易、国际金融、货币银行学、会计学、统计学、财政学、发展经济学等。 法学专业(非师范) 学制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受过法学学科教育和训练的,能从事法学教育,胜任各类行政机关、司法机构工作的法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具有从事法律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掌握从事法学教育和法律科学研究的规律与方法,具备从事法律实践和法学教育的能力,能从事诉讼等法律实务工作。 主要课程:法理学、民法、经济法、国际法、法制史、民事诉讼法、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 工商管理专业(非师范) 学制四年,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管理、经济、法律及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使学生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管理技能,具有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经济管理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会计学、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国际贸易、项目投融资、经济法等。
学制四年,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基础,熟悉现代西方经济学理论,熟练掌握现代经济分析工具与方法,知识面广博,能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和事业单位从事战略规划、经济管理、预测分析、投融资、市场营销等应用型工作,同时也能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扎实的经济学基础理论和相关基础知识,了解经济学前沿学术动态,具有经济运行和经济管理实务能力,熟练运用经济分析和现代技术手段进行经济分析与管理、有综合应用与操作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主要课程:经济数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市场经济学、证券投资学、企业管理学、国际贸易、国际金融、货币银行学、会计学、统计学、财政学、发展经济学等。 法学专业(非师范) 学制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受过法学学科教育和训练的,能从事法学教育,胜任各类行政机关、司法机构工作的法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具有从事法律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掌握从事法学教育和法律科学研究的规律与方法,具备从事法律实践和法学教育的能力,能从事诉讼等法律实务工作。 主要课程:法理学、民法、经济法、国际法、法制史、民事诉讼法、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 工商管理专业(非师范) 学制四年,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管理、经济、法律及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使学生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管理技能,具有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经济管理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会计学、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国际贸易、项目投融资、经济法等。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基础,熟悉现代西方经济学理论,熟练掌握现代经济分析工具与方法,知识面广博,能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和事业单位从事战略规划、经济管理、预测分析、投融资、市场营销等应用型工作,同时也能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扎实的经济学基础理论和相关基础知识,了解经济学前沿学术动态,具有经济运行和经济管理实务能力,熟练运用经济分析和现代技术手段进行经济分析与管理、有综合应用与操作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主要课程:经济数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市场经济学、证券投资学、企业管理学、国际贸易、国际金融、货币银行学、会计学、统计学、财政学、发展经济学等。 法学专业(非师范) 学制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受过法学学科教育和训练的,能从事法学教育,胜任各类行政机关、司法机构工作的法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具有从事法律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掌握从事法学教育和法律科学研究的规律与方法,具备从事法律实践和法学教育的能力,能从事诉讼等法律实务工作。 主要课程:法理学、民法、经济法、国际法、法制史、民事诉讼法、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 工商管理专业(非师范) 学制四年,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管理、经济、法律及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使学生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管理技能,具有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经济管理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会计学、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国际贸易、项目投融资、经济法等。
培养要求: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扎实的经济学基础理论和相关基础知识,了解经济学前沿学术动态,具有经济运行和经济管理实务能力,熟练运用经济分析和现代技术手段进行经济分析与管理、有综合应用与操作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主要课程:经济数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市场经济学、证券投资学、企业管理学、国际贸易、国际金融、货币银行学、会计学、统计学、财政学、发展经济学等。 法学专业(非师范) 学制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受过法学学科教育和训练的,能从事法学教育,胜任各类行政机关、司法机构工作的法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具有从事法律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掌握从事法学教育和法律科学研究的规律与方法,具备从事法律实践和法学教育的能力,能从事诉讼等法律实务工作。 主要课程:法理学、民法、经济法、国际法、法制史、民事诉讼法、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 工商管理专业(非师范) 学制四年,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管理、经济、法律及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使学生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管理技能,具有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经济管理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会计学、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国际贸易、项目投融资、经济法等。
主要课程:经济数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市场经济学、证券投资学、企业管理学、国际贸易、国际金融、货币银行学、会计学、统计学、财政学、发展经济学等。 法学专业(非师范) 学制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受过法学学科教育和训练的,能从事法学教育,胜任各类行政机关、司法机构工作的法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具有从事法律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掌握从事法学教育和法律科学研究的规律与方法,具备从事法律实践和法学教育的能力,能从事诉讼等法律实务工作。 主要课程:法理学、民法、经济法、国际法、法制史、民事诉讼法、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 工商管理专业(非师范) 学制四年,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管理、经济、法律及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使学生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管理技能,具有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经济管理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会计学、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国际贸易、项目投融资、经济法等。
法学专业(非师范) 学制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受过法学学科教育和训练的,能从事法学教育,胜任各类行政机关、司法机构工作的法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具有从事法律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掌握从事法学教育和法律科学研究的规律与方法,具备从事法律实践和法学教育的能力,能从事诉讼等法律实务工作。 主要课程:法理学、民法、经济法、国际法、法制史、民事诉讼法、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 工商管理专业(非师范) 学制四年,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管理、经济、法律及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使学生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管理技能,具有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经济管理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会计学、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国际贸易、项目投融资、经济法等。
法学专业(非师范) 学制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受过法学学科教育和训练的,能从事法学教育,胜任各类行政机关、司法机构工作的法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具有从事法律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掌握从事法学教育和法律科学研究的规律与方法,具备从事法律实践和法学教育的能力,能从事诉讼等法律实务工作。 主要课程:法理学、民法、经济法、国际法、法制史、民事诉讼法、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 工商管理专业(非师范) 学制四年,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管理、经济、法律及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使学生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管理技能,具有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经济管理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会计学、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国际贸易、项目投融资、经济法等。
学制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受过法学学科教育和训练的,能从事法学教育,胜任各类行政机关、司法机构工作的法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具有从事法律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掌握从事法学教育和法律科学研究的规律与方法,具备从事法律实践和法学教育的能力,能从事诉讼等法律实务工作。 主要课程:法理学、民法、经济法、国际法、法制史、民事诉讼法、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 工商管理专业(非师范) 学制四年,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管理、经济、法律及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使学生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管理技能,具有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经济管理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会计学、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国际贸易、项目投融资、经济法等。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受过法学学科教育和训练的,能从事法学教育,胜任各类行政机关、司法机构工作的法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具有从事法律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掌握从事法学教育和法律科学研究的规律与方法,具备从事法律实践和法学教育的能力,能从事诉讼等法律实务工作。 主要课程:法理学、民法、经济法、国际法、法制史、民事诉讼法、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 工商管理专业(非师范) 学制四年,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管理、经济、法律及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使学生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管理技能,具有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经济管理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会计学、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国际贸易、项目投融资、经济法等。
培养要求:具有从事法律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掌握从事法学教育和法律科学研究的规律与方法,具备从事法律实践和法学教育的能力,能从事诉讼等法律实务工作。 主要课程:法理学、民法、经济法、国际法、法制史、民事诉讼法、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 工商管理专业(非师范) 学制四年,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管理、经济、法律及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使学生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管理技能,具有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经济管理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会计学、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国际贸易、项目投融资、经济法等。
主要课程:法理学、民法、经济法、国际法、法制史、民事诉讼法、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 工商管理专业(非师范) 学制四年,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管理、经济、法律及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使学生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管理技能,具有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经济管理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会计学、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国际贸易、项目投融资、经济法等。
工商管理专业(非师范) 学制四年,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管理、经济、法律及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使学生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管理技能,具有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经济管理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会计学、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国际贸易、项目投融资、经济法等。
工商管理专业(非师范) 学制四年,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管理、经济、法律及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使学生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管理技能,具有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经济管理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会计学、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国际贸易、项目投融资、经济法等。
学制四年,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管理、经济、法律及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使学生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管理技能,具有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经济管理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会计学、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国际贸易、项目投融资、经济法等。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管理、经济、法律及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使学生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管理技能,具有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经济管理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会计学、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国际贸易、项目投融资、经济法等。
培养要求:使学生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管理技能,具有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经济管理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会计学、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国际贸易、项目投融资、经济法等。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会计学、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国际贸易、项目投融资、经济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