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美术学
课程的设置和规范化
虽然川美美术学系是一个新系科,与美术学院的其他系科一样承担着大量的本科教学任务。 这种扩招的压力是中国美术学院教育在转型中的必然阵痛,但是,从长远的发展而言,作为少数重点美术理论系科的川美美术学系必须将自己的培养中心转移到本科研究生并重,甚至以研究生教育为重点的方向上。因此,我们需要建立一个新型的艺术学教学系统。这一系统将把现有的课程设置逐步改为由三个层次组成的的课程设置: 1)研究生和高年级的研讨班, 2)高年级的讲座选修课, 3) 低年级的艺术史必修课。在这种课程设置结构中,美术学系的各种研究生课程将对外系的研究生作为选修课开放。同时,美术学系也仍然会承担美术学院的其他学科的艺术通史共同课的教学任务。在这种教学原则的指导下,逐步形成以本系为主,外教、客座为辅的合理良性的教师结构。
坚持教学与科研结合,以教促研,以研带教的方向。专著、教材在教学的过程中形成。教学在研究的带动下深入全面的发展。在教学与研究的结合方面走出一条路。教学的过程是催化研究成果成熟的过程。
培养品学兼优的专业人才是美术学系的天职。教师必须忠于自己的职责,规范自己的教学言行。认真备课、完善讲义、检查教学效果、定期与学生交换意见。从2004年开始,本系将逐步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学生对教师授课的学期评定制度与方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美术学系的教学质量,使学生在教学中能最大程度地受益,同时也为了促进美术系教师在教学相长及教研互补方面有更高的成就,美术系特制定以下几项具体规则和要求。 自2004-2005学年开始,凡在美术学系执行教学任务的老师(包括外聘教师)均需执行。
一、完整的教学提纲
在新学期开始前一周,授课教师需向美术学系办公室提交一份教学纲要,并在开课的第一天发给每一位学生,同时对提纲进行必要的解释,提纲的内容应包括:
① 课程的目的与内容。简要地说明课程的大体涵盖范围、课程的设计和基本的教授方法等。
② 课程的基本要求。包括考试(期中,期末)的大体范围和方法、对论文的要求(页数,参考书目等)。考试应当包括闭卷和开卷论文两种形式。凡贯穿一个学期的通课必须得有期中、期末两次以闭卷为主的考试,期末需有一篇论文。
③ 列出课程的教材和其它阅读参考资料。学生的阅读材料应分为必读部分和选读或参考书目部分。在每门课的开始,教员都应当提供给学生一份在课程范围内的参考书的目录(据课程内容的深浅,参考书及文章的数目不等)。
④ 详细的课程表。标示每周上课的时间、内容,每堂课(或每周课)讲演的题目,和学生为每堂课(或每周课)应做的阅读作业(教材的具体页码,或文章的题目、出处和页码等信息)。教员必须严格按照课程表的顺序和内容开课,并要求学生完成阅读作业,为每一课做好预习和复习。
⑤ 在教学提纲的最后,附一份有关本课程范围的参考书目录。教员应提前在开课一个月前将参考书目交给系办公室,以便系资料室可以找到所有书目中的资料,并放在资料室供学生课外阅读。
二、教师为学生所开列的必读材料(包括教材),必须在学期开始前备妥。已出版发行的教材必须在开课前到位。一些必读的,但尚未形成完整教材的读物(如期刊上或网上发表的文章),也必须以复印的形式置放于资料室,以供学生阅读研究之用。资料的复印和装订(如需要)可以在系办公室的协助下完成,但教员必须提交一份完整的阅读资料的复印件。
三、逐步建立一个合理完善的考核制度。有关规定和方法,院方已经开始研究落实。
从2004年开始,每门课程结束前学院和系办公室将以填表的形式对教师的授课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课程的设置和备课的质量、对课程难易程度的把握、课程进度的完成情况、讲课的效果,教师对讲课投入的热情等。
3、科研的发展
在一个培养高等教育和研究人才的教学机构中,没有科研的教学是“教书匠”式的死教学。美术学系将从各个方面己最大努力支持教师和研究生进行科研,并将科研成果作为衡量本系的学术水准和教师的学术水平的重要依据。我们鼓励并在系科的建设规划中强调每一位教师同时也应当是或者有可能发展为某一领域的专家。换句话说,美术学系应当是由诸多专家组成的教学机构,而非单纯的为教学而教学所拼凑的单纯的教学机构。 这些专家应当兼有为教育而献身的热情与经验和在自己的学科领域不断探索的理想主义精神。
2004年秋季,年轻教师将完成自我学科的定位和科研计划。讲师以上的教师将制定出较详细的两年内科研成果的计划。依据这些计划,每年年终向系里汇报科研成果,同时美术系将对教师的科研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