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培养掌握建筑学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具备较强的建筑工程设计能力,能在建筑设计、房地产开发及政府管理等部门从事设计与管理工作,具备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有创新意识的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具备建筑师的基本素质以及进行项目策划、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和建筑施工图技术设计的能力。
主要课程:建筑设计、民用建筑设计原理、公共建筑设计原理、中外建筑历史、建筑力学与结构、建筑构造、建筑物理、建筑设备、计算机辅助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原理、规划设计等。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美术基础实习、设计基础认识实习、专业表现画与技法实习、施工图实习、建筑测绘实习、模型制作实习、从业实践、毕业实习等。
就业方向:在建筑设计院从事建筑设计、城市规划或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事房地产策划;在城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政府下辖的相关职能部门从事城市建设实施管理与城市建设相关政策法规方面的研究工作;能在高等院校与研究部门从事建筑学教学与科研工作。
科类:理工类
基本修业年限:五年
授予学位:建筑学学士